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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空体育·(中国)官方网站“陈化轮胎”换马甲流入市场 20元进货卖两三百!

发布时间:2024-09-02 14:23:30人气:

  星空体育·(中国)官方网站“陈化轮胎”换马甲流入市场 20元进货卖两三百!2016年生产的轮胎,根据需要随意更改生产日期,2017年卖时改成2018年,2018年卖时又更改为2019年;从厂家进货价格为每条20元,到了终端消费者手里摇身一变售价200元、300元

  这样的“改期胎”也被业内称为“陈化胎”。近日,湖南长沙市场监管部门查出一起“改期胎”案件,牵出一批2016年生产、总数2万多条的轮胎。生产商对这批轮胎的处理是否合规?到底是哪个环节篡改了日期?有多少“改期胎”流入终端市场?还有多少这种轮胎“浪迹江湖”?带着一连串问题,《经济参考报》记者展开调查,试图揭开背后的秘密。

  记者了解到,在终端市场上,20元的“改期胎”售价达到每条200元至300元,其中存在巨大的牟利空间。

  2018年9月,湖南长沙做过轮胎贸易的王泽中(化名)从北京博兴华泰商贸公司,以每条180元的价格邮购了40条“优科豪马”牌轮胎,型号为195/55R16 87V。让他没想到的是,其中20条生产日期为2018年的轮胎,有明显改动痕迹。

  随即,王泽中将这一情况向原长沙市工商局开福分局(现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顺着这一线索,执法人员前往上海优科豪马轮胎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优科豪马公司”)及相关工厂进行核实,通过比对其中38条轮胎的信息,确认这批轮胎由其生产、销售,生产日期为2016年12月12日至30日。

  轮胎的生产日期一般模压于胎侧,四位数字代表周和年,如“1219”即表示2019年第12周。在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参考报》记者见到一条留作证据的“改期胎”,改过的日期为“0718”(即2018年第7周),另一条未更改日期的则为“5216”。

  除了篡改日期,这批轮胎的标签也涉嫌造假。胎面上张贴的标签印着“整车原装配套轮胎 东风日产楼兰”,厂名为“杭州优科豪马轮胎有限公司”。实际上,这个标签犯有“低级错误”。业内人士称,“东风日产楼兰”汽车并不适用195/55R16 87V型号的轮胎,优科豪马此款轮胎的配套车型为“长安欧尚”。而且,根据胎身编号追溯,这批轮胎为优科豪马的苏州工厂生产。据了解,优科豪马的这批轮胎于2018年作为库存滞销产品出货,每条轮胎的单价仅20元。

  尽管“改期胎”问题经由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并被地方媒体曝光,但如今市面上仍能买到日期和标签造假的优科豪马轮胎。

  3月中旬,《经济参考报》记者在拼多多电商平台上,购买了一条型号同样是195/55R16 87V的“全新正品优科豪马轮胎”,价格为260元。收货后,记者发现轮胎表面看上去如同新胎,生产日期显示为“0219”(即2019年第2周),胎面标签印刷较为粗糙,厂址显示为“杭州”。

  一位业内人士查看后说,这条轮胎的日期修改得较为精细,一般人很难分辨。但从橡胶的光泽、质感等方面,懂行的人还是能看出并非新胎。

  《经济参考报》记者随即将轮胎照片和胎身上的二维码发给优科豪马客服人员星空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得到的回复是:这条轮胎的生产日期确定是被人为篡改过的,线年,生产地点为苏州工厂。

  3月15日,上海优科豪马轮胎销售有限公司技术服务部负责人张鸿顺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说,他们不清楚究竟还有多少轮胎被篡改了生产日期和更换了标签,目前正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展开调查。

  对于这批以20元单价销售出去的轮胎,上海优科豪马公司称是“滞销胎”。然而,记者获得的另外两份材料,却指向了上海优科豪马公司轮胎出货环节的一个疑团。

  根据上海优科豪马公司提供的“接受订单明细表”,2018年6月15日,上海优科豪马公司将23648条195/55R16 87V轮胎销售给北京轮港贸易有限公司,总价款为472960元。北京轮港的收货地址为山西太原的仓库,付款方式为汇款。张鸿顺称,这一批次的轮胎长期滞销,所以折价出售,产品质量本身并没有问题,是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和公司要求的合格轮胎。

  《经济参考报》记者拿到了另外两份材料:一份材料是“报废申请表”星空体育·(中国)官方网站,上面显示,2018年5月18日,有一批优科豪马轮胎实行了报废申请,包括型号为195/55R16 87V的轮胎23610条,其中23097条的生产时间为“4916”(即2016年第49周),其余为“3017”(即2017年第30周),报废原因是“无市场需求”;另一份是“超期品”申请表,上面显示,2018年6月15日,型号为195/55R16 87V的23610条优科豪马轮胎销售给了一家名为“北京华林天成”的企业,价格为每条20元,由“经销商现金进货”。

  在两份材料上,均有上海优科豪马公司部门长、总经理等人的签章。其中,签章上的总经理为铃木亨,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的“上海优科豪马轮胎销售有限公司”的一名董事名字一致。

  从上述材料来看,2018年上海优科豪马公司销售给华林天成和北京轮港的两批轮胎,存在诸多“巧合”:同样是2万多条的数目,同样是每条20元,生产日期都是2016年12月底,销售日期为同一天。

  长沙开福区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调查发现,北京轮港和华林天成存在关联关系:北京轮港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陆东明,此人同时担任北京华林天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北京华林天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硕,此人也是北京轮港贸易有限公司股东。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两家公司还曾共用一个经营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南路26号院19号楼505星空体育·(中国)官方网站。3月下旬,《经济参考报》记者找到这一地址,看到工作时间大门紧闭,无人办公。物业工作人员说这里原来是一家叫“轮港”的公司,现在变成了“华林天成”。

  根据华林天成在网上发布的信息,华林天成曾多年获得上海优科豪马公司的“销售优胜奖”。而北京轮港公司于2018年1月与上海优科豪马公司签订的“经销商销售合同书”中,北京轮港年度销售指标为40000条,授权经销区域为山西省。

  王泽中质疑,上海优科豪马销售给北京轮港的“滞销胎”和销售给华林天成的疑似“报废胎”,有可能就是同一批轮胎。优科豪马通过这种方式,将原计划要报废的轮胎投入了市场。

  对此,张鸿顺的回复是,华林天成和北京轮港都是优科豪马的代理经销商,轮胎报废事宜不会和华林天成这样的经销商进行。对于确定报废的轮胎,会进行切割后交给有资质的企业。

  据了解,一般情况下,轮胎库存达到3年左右时间还销售不出去,厂家会将轮胎切割后卖给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报废处理。但目前并无轮胎报废强制标准,这给了企业较大的自主操作空间。

  时至今日,王泽中仍然为亲历的“改期胎事件”百思不得其解。从生产商到不同层级的经销商,最后安装在消费者的汽车上,轮胎的日期是在流通端的哪个环节被动了手脚?

  上海优科豪马公司3月4日在官网上发布的声明中,将篡改日期行为归咎于“不法分子”。张鸿顺说,上海优科豪马公司自身没有参与篡改日期,到底是下游哪个环节篡改,现在还没有明确的调查结果。

  《经济参考报》记者电话联系了华林天成公司的一位王姓经理。他说,2018年确实从优科豪马进了不止2万条轮胎,这些轮胎转手就通过经销渠道销售出去了。他一再强调“我们是家小公司”,没有销售过任何违规的轮胎。至于轮胎销往何处,他表示无可奉告。

  截至目前,市场监管部门查实的情况是,北京博兴华泰公司存在篡改轮胎的行为。经原北京市工商局房山分局(现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博兴华泰自2018年4月开始,为了更好地销售轮胎,对销售的部分轮胎生产编号进行打磨然后重新烫刻生产编号。2月25日,原北京市工商局房山分局对博兴华泰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在博兴华泰进行检查时发现,其仓库内存放有篡改生产编号的轮胎共124条,涉及好运、风神、普发等多个品牌,但并未发现篡改日期的优科豪马轮胎。记者了解到,博兴华泰卖给王泽中的40条轮胎,是业务员从网上购得的,具体来源不明。

  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工作人员彭宇航说,这批2万多条的优科豪马轮胎,到底有多少条被篡改了日期,流入哪些地方,剩下的“改期胎”在谁的手里,这些问题亟待进一步调查清楚。

  “改期胎背后,存在着一条灰色生态链。”多年从事轮胎经销的杨先生说,销售库存积压的轮胎,厂家和经销商双方都有利益诉求。厂家想尽量减少库存、避免报废,一般会以很低的折扣价出售,至于下游经销商如何销售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部分经销商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接手“陈化胎”后,就有了篡改日期、老胎当新胎卖的强烈冲动。

  在轮胎市场上,有专门的改号工具,甚至有人以改号为“职业”。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官网上的信息,2018年,多家轮胎企业发现淘宝网旗下出现公开售卖轮胎改号机、烫号机等设备的网络店铺。近期,《经济参考报》记者在部分电商平台上,仍能搜索到“改号机”,销售页面中展示了胎侧日期修改后的各种效果。

  除了“改期胎”,市场上还存在“割标胎”“磨标胎”。此前,有地方工商部门查处过“割标胎”,即正规轮胎生产厂家认为其生产的轮胎有质量缺陷、质量参数不达标,厂家为逃避承担“三包”责任,割去商标、厂名、厂址,而后批发给销售商的次品轮胎。

  湖南省汽车维修与检测行业协会会长周国希说,汽车轮胎是橡胶件也是运动件,它在地上不断地摩擦、滚动。如果轮胎老化,容易出现裂纹、爆胎,造成财产损失甚至人员伤亡。篡改轮胎生产日期属于欺诈行为,是绝对不允许的,应当严厉打击。

  此外,购买使用“改期胎”,消费者可享受的质保时间会明显缩短,甚至无法获得理赔。根据行业标准轮胎理赔技术规范,未使用的轮胎的理赔范围为“用户/消费者在购买轮胎后,对于生产之日起3年内、未使用即发现质量有问题的轮胎”,经鉴定属实的,经销商应执行换货或退货;伪造或仿造轮胎标识(含修改、去除)的轮胎,属于不理赔范围。

  “改期胎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对企业品牌形象也会造成损害。”彭宇航认为,生产企业要有社会责任,把好“源头关”,完善轮胎报废处理制度,加强销售体系管理。经销商要严格自律,杜绝改期牟利的行为。同时,他建议消费者在选择轮胎时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仔细查看标签、日期等关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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